谋治1号丨引以为戒!理县2人因无证驾驶被拘留!
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结合“谋治1号”专项行动,持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力度,在城区各大路口、娱乐场所密集区域、农村道路等重点路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查获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形成严防、严管、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最大限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曝光台
违法人:姚某某、建某某
简要情况:2024年1月20日,建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川U32***沿317国道由米亚罗镇方向往古尔沟方向行驶,途中,建某某与同车人员姚某某互换位置,由姚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川U32***继续向古尔沟方向行驶,该车行驶至317国道203公里500米处与路边水渠发生碰撞,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庚即出警,经查,当事人建某某、姚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对建某某行政拘留3日、姚某某行政拘留7日。
无证驾驶的危害有哪些?
扰乱交通秩序,诱发违法犯罪。无证人员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常常存在不按交通标志行驶等违法行为,影响到其他交通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加之驾驶人心理素质差,看见民警执法时会存在违规掉头、紧急制动、走非机动车道等躲避执法检查的情况,做出违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案件。
存在安全隐患,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无证人员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可能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编辑:赖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