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警民携手救助两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梅花鹿
随着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力度的不断增强,保护野生动物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的保护意识、爱护意识也进一步提高。近日,松潘县川主寺派出所与群众连续救助两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梅花鹿。
10月20日22时许,在G213线川主寺镇黄胜关路段,热心群众报警有一只“鹿子”受伤。现场民警辅警发现该“鹿子”前腿受伤且体型庞大,随即多方协调,通过吊车装至车辆妥善转运。经林业站工作人员确认该“鹿子”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梅花鹿,县林草局表示将其送成都市专业机构进行救治。
10月21日12时许,川主寺派出所又接松潘县漳腊村支部书记报警称,村护林员巡逻时,在该村观音庙撒放“龙达”处,有一只“鹿子”被经幡和铁丝网控住,有受伤迹象。派出所第一时间联系镇政府、林业站工作人员合力将其解救,经林业站工作人员查看,这只“鹿子”同样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梅花鹿,未发现其受伤,随即将梅花鹿放归大自然。
公安机关呼吁提醒:保护野生动物是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举措。群众在发现受伤或受困的野生动物时,应尽快联系当地公安机关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避免自行处理可能带来的风险。同时,呼吁广大群众争做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宣传者、忠实践行者、坚定守卫者。
编辑:赖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