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公安为野生动物撑起“保护伞”
4月19日上午,理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胆扎木沟发现一只受伤的猴子,希望民警能够帮助它。接到报警后,理县公安民警与林草局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对受伤的野生小猕猴进行救助。
经现场辨认,受伤的猴子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目前,猕猴已送至养璋场进行专业救助,待其痊愈具备野生生活能力时,将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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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猴子学名为:“猕猴”,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体长51-63厘米,是典型的猕猴属动物,主要特征是尾短,具颊囊。躯体粗壮,平均体长约50厘米,它们的前肢与后肢大约同样长,拇指能与其它四指相对,抓握东西灵活,前额低,有一突起的棱。头部呈棕色,背部棕灰或棕黄色,下部橙黄或橙红色,腹面淡灰黄色。
编辑:赖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