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寨沟县公安局依法对县城区两家网吧责任人申某、岳某涛行政拘留。
申某、岳某涛分别为光某网吧和天某网络会所责任人。南坪派出所在对城区网吧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光某网吧和天某网络会所收银电脑违法安装了一款名为“酷狗音乐”的伪装软件,为消费人员免刷身份证。
光某网吧和天某网络会所为逃避网络安全监管,违反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九寨沟县公安局除了对两家责任人行政拘留外,还对两家网吧均处以警告,并没收其违法所得。
警方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二十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1.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6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