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发出紧急通知
加强“两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3月31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期间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和谐的高度,切实做到防疫防火“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两落实”。要强化组织领导、巡护尽责、督促检查。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巡护责任,全面落实“五长”“五包”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护林护草员的日常巡护范围、地点、路线等巡护责任,即日起至5月31日,全州林草系统和林草经营管理单位干部职工、护林护草人员要全员上岗,巡护定位系统APP使用上线率要达到50%以上;州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迅速深入各县(市)、各单位开展防灭火督查检查。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抓实隐患排查整改。各县(市)、各单位要全面排查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找准问题根源,坚决堵塞工作漏洞,防范人为因素引发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要全面排查整改、加强火源管控、加强可燃物清理。按照“谁管理、谁排查、谁整治”的原则,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目标,对随意用火、生产用火、宗教用火、玩火戏火以及输电线路隐患等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和问题整改;在重点林区路口和重点区域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防止火源进山入林(草)地;在防火高火险等级和高风险时段,禁止烧荒、生火取暖、燃放烟花炮竹等野外用火。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各县(市)、各单位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各类媒体、各有关部门,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着力营造“责任重于泰山”“防范胜于救灾”的浓厚氛围。要创新宣传教育模式、加强重点时段宣传、加大宣传警示密度。各县(市)、各单位要做好清明节期间防火专题宣传,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切实提高广大群众防火意识;在林区牧区公路沿线、输电线路通道增设防火警示标牌,在火灾多发区、旅游景区、坟场墓地等重点部位的显要位置张贴警示标语、树立标牌,在林区牧区逐户张贴防火公约,实现宣传全覆盖。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织密管理网格。各县(市)、各单位要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保驾护航。要织密监管网格、严格审批备案、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护林员、草管员、湿管员的作用,实行网格化管理,要加强企业生产点位、以及清明祭祀、踏青朝圣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排查,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切实管好人、管住火;针对农事用火、生产性用火、宗教祭祀用火,依法依规审批,强化审批备案。清明节前,暂停一切农事野外用火审批;坚决依法规范林区草原正常用火,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抓)”,及时制止、严肃处理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做好应急准备。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期间,各县(市)、各单位要让专业力量下沉,把队伍、物资、通讯设备布防在火灾易发地,把灭火物资尽量向基层延伸,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要加强值班调度、做好应急准备、科学组织扑救。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严格实行“热点核查零报告”“有火必报”“归口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法规、扑火技能战术、扑火安全培训,熟练掌握扑火机具使用,确保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能够拉得出、上得去、扑得灭、零伤亡,做到就地、就近快速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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