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审判天地 >
代表委员旁听拒执罪庭审 见证汶川法院亮剑执“刑”
www.abapeace.gov.cn 】 【 2023-11-13 09:38:26 】 【 来源:汶川县人民法院

  11月10日,汶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见证汶川法院亮剑执“刑”。


2ae39ae8703531ab0d7595f540b47a5f.jpg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某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隐匿、转移财产,情节严重,其行为侵犯了国家的司法权威和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告人袁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判决前积极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可以从宽处理。综上,袁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

  

  人大代表陈志雄代表说,本次庭审普法效果好,让更多失信被执行人对法律心生敬畏。近年来,汶川法院贯彻“无强制不执行”理念,始终保持执行高压态势,让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者“无处可逃”。

  

  政协委员谢志香委员表示,此次庭审让人印象深刻,亲身感受到了法庭的神圣和庄严,依法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是每位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既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司法权威,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下一步,汶川法院将持续加大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向失信被执行人“亮剑”,形成高压态势,有力维护司法公信力,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及时兑现,同时接受人民监督,公开透明、高效精准打击拒执犯罪,营造尊法、守法氛围。

编辑:赖政宇
中共阿坝州委政法委员会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