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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执行不能”?阿坝中院支了这些招
www.abapeace.gov.cn 】 【 2022-09-27 10:27:11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夏菲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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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6日,记者从阿坝中院获悉,该院发布了一起执行不能的典型案例,旨在通过以案说法,让公众对执行不能有进一步认识。同时,为帮助公众预防“执行不能”,阿坝中院还提出了三点建议。


  案情回顾


  2016年4月10日,王某驾驶的轻型货车与马某驾驶的汽车追尾,事故造成王某当场死亡,马某与其车上乘客蔡某不同程度受伤。本次交通事故经认定由王某承担主要责任,后查明该事故中轻型货车车主为杨某。蔡某提起诉讼向杨某主张赔偿。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杨某赔偿蔡某某各项费用共计27542元。杨某未履行赔偿义务,蔡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向被执行人杨某发出执行通知和报告财产令后,及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杨某银行账户、工商登记、车辆和不动产等财产信息,并到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进行现场调查。调查发现杨某是残疾人,父母年事已高,妻子务农,均无稳定收入来源,居住房屋为危房,属于特困户,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考虑到当事人实际情况帮助蔡某申请了司法救助,让其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典型意义


  阿坝中院在发布该起案件时指出,执行案件中,很多执行人认为只要把相关材料交给法院就可以坐等拿钱,但当法院穷尽各种执行措施,仍无法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最后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时,一部分执行人就会认为是法院执行不力,法官不作为、不办事,殊不知这就是被称作“执行中的无奈”,即执行不能。


  “执行不能≠执行不力”,有些执行案件确实穷尽执行措施仍然无法执行,最终以终结执行或者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但法院并不是结案之后就“不管了”,一旦发现可执行财产,就会立即恢复执行,尽全力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支招


  为了避免大家合法利益受损,有效帮助大家预防“执行不能”,阿坝中院提出以下三点建议:一是“擦亮双眼”,理性进行市场经济活动。在与他人经济往来时,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记录等平台查询对方是否有不良记录,摸清对方“底细”,避免上当受骗。二是“穿好盔甲”,做好担保措施保障合法权益。在交易中通过担保、抵押等方式降低交易风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大幅降低“执行不能”出现的机率。三是“做好后勤”,积极提供执行线索配合法院执行。执行中,主动向法院提供相关财产线索。结案后,继续关注被执行人财产变化情况,一旦发现有价值的线索第一时间报告法院并申请恢复执行。


  阿坝中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申请人能够正确认识执行工作,理性对待“执行不能”,请多一份耐心和理解,我们执行法官面对每一个执行案件,都会全力以赴,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余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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