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篇2号丨注意!马尔康公安吹响交通整治号角
为进一步提升马尔康文明城市形象,努力营造“秩序规范、道路畅通、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建州70周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马尔康市公安局决定自2023年6月8日起,在主城区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马尔康市主城区全路段
二、整治时间
2023年6月9日-长期
三、整治内容
整治机动车违法
依法查处酒驾毒驾、随意鸣笛(炸街扰民)、乱停乱放、涉牌涉证、逆向行驶、非法载客、逾期未检、报废车上路、非法改拼装、不礼让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拖拉机违规载人等违法行为。
整治非机动车违法
集中整治非机动车(含自行车、电瓶车)闯红灯、逆向行驶、无牌无证、乱停乱放、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整治工程运输车、随意占道施工等违法行为
集中整治工程运输车不经报批随意进出城区,超载、超速、鸣笛等违法行为,施工方不经报批随意占道影响车辆通行,不服从执勤人员指挥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四、温馨提示
1.专项整治期间,将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2.专项整治期间,如有车辆被移走的,车主需持驾驶证、行驶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马尔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接受处理,对于在整治过程中扰乱秩序、阻挠执法、妨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亦将依法严处。
3.构建和谐文明的交通秩序,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参与,请广大驾驶人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837-2823626。
编辑:余雪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