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公安局发布关于开展电动车、摩托车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九寨沟县公安局关于
开展电动车、摩托车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九寨沟县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涉电动车、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坚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九寨沟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整治对象
全县范围内摩托车、电动车(二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
三、整治内容
1、依法查扣上道路行驶的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含发放临时牌照的二轮、三轮电动轻便摩托车,四轮老年代步车)。
2、依法查扣“三无”电动车,即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电动车。防止产品不合格而导致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3、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违规调速电动车。主要包括擅自改变已登记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导致电动车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是擅自加装遮阳伞、遮阳棚等。
4、驾驶电动车、摩托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员必须佩戴头盔,否则一经查扣,从严处罚。
5、严禁农用车载人上路行驶,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6、严禁载货三轮摩托车载人。
7、有上户办证条件而未办理的相关车辆,车辆所有人、使用人到车管部门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请广大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杜绝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九寨沟县公安局
2024年3月31日
编辑:赖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