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尔盖县公安局关于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
集中整治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若尔盖县内道路交通秩序,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我县城市文明形象,有效遏制各类交通不文明现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法规规定,若尔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3月11日—2024年5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若尔盖县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主要交通路口及国省干线集镇等区域范围。
三、整治内容
1.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车头朝向不一致)、占用消防应急通道、人行横道停车等违法行为。
2.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违法载人,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3.出租车在交叉路口、道路中间、以及交通繁忙路段停车上下客、随意调头、随意停放等违法行为。
4.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超标改装、在机动车道内穿插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5.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及老年代步车非法上路行驶。
6.工程材料运输车、渣土车、拖拉机等车辆超速超载、抛洒滴漏、未加盖蓬布、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等。
摩托车上户必备资料:
1.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2.机动车统一车辆销售发票;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4.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
电动自行车上户必备资料:
1.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车辆来历凭证;
3.电动自行车合格证;
4.国家强制ccc认证证书。
注意事项:
1.摩托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随意调头、逆向行驶、违规载物等属交通违法行为。(无证驾驶罚款1000元,可拘留15日以下;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记1分罚款50元;摩托车乘车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罚款5-50元;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罚款20-50元)。
2.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限制通行规定,积极支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共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驾驶人及时完善车辆相关手续,时刻谨记“有牌照、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不乱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若尔盖县公安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