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事)件发生,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经平安汶川建设暨社会治理现代化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2年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进一步精准摸排全县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集中力量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各类违法犯罪,防范化解涉未成年人突出安全风险隐患,现发布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方式: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9月
二、举报内容
所有涉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校园欺凌、霸凌、性侵伤害、家暴、拐卖、诱迫未成年人参与涉黑恶及黄赌毒、盗抢骗,介绍、容留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举报途径
(一)汶川县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办公室举报地址:汶川县委政法委509室
举报电话:
0837-6449377
(二)汶川县公安局举报地址:
汶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举报电话:
110或0837-6225110
(三)汶川县人民检察院举报地址:
汶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举报电话:
0837-6223251
(四)汶川县教育局举报地址:
汶川县教育局教育股
举报电话:
0837-6449203
信件举报请邮寄至汶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余警官收。
邮编:623000
凡是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苗头和线索,请立即通过以上举报方式进行举报,核查单位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人对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汶川县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办公室
202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