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县法院:如我在诉,多想一点,多做一点
基层人民法院办理的案件更多的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案,但这些案件背后却是千家万户真实而具体的急难愁盼。近日,阿坝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为农民工李某追回赔偿款80000元。2023年8月8日,李某在某建筑公司的工地上做泥工,在处理拆模过程中,拿锯子锯木材时把手指锯断,李某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不存在劳动关系。李某不服仲裁,起诉至人民法院。
因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承办法官易西姐在受理案件后,迅速安排开庭。审理后,发现确实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建筑公司应该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但李某又未进行工伤认定,其要求建筑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诉讼请求暂无法得到支持。
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大量的证明材料,程序繁琐且耗费周期长。如果让李某一个异乡人来回奔波,申请认定,会耗费李某大量的时间、金钱。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易法官决定找到被告建筑公司再做一下工作,看能否通过调解解决争议。
“你们公司与李某之间虽不存在劳动关系,但你们是用工单位,李某确实是在你们工地上受的伤,你们应承担他受伤的用工主体责任。他一个外乡人,千里迢迢来到这做工,还受了伤······”易法官从情、理、法的角度,结合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进行释法,引导对方换位思考。最终,在易法官的反复劝说下,建筑公司同意一次性向李某赔偿80000元。一起涉农民工的民生案件快速得到化解。“作为法官,案件审判在做到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从当事人的角度多想一点,多做一点,实实在在的做到‘如我在诉’,尽可能的减少当事人诉累,我们也能获得一点成就与满足。”承办法官易西姐说道。
编辑:赖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