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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政法系统两个集体和一名个人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表彰
www.abapeace.gov.cn 】 【 2023-11-15 10:38:23 】 【 来源:阿坝政法

  近日,《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印发,全国800个集体、800名个人受到全国妇联表彰。其中,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阿坝州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阿坝州红原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尕让卓玛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先进集体:阿坝中院刑事审判一庭

  

  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论述,坚持能动司法,妥善审理“拉姆案”等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对被害人拉姆父亲和子女进行司法救助,有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制定维护单亲母亲权益工作意见,推出《宗巴雅母》系列双语普法微动漫5部,设立反家庭暴力工作室43个,在反家庭暴力、化解婚姻家庭纠纷、预防打击侵害妇女儿童违法犯罪等工作中主动担当、积极奉献,为涉藏州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先进集体:阿坝州人民检察院

  

  阿坝州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检察职能、加强内外协调配合,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扎实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延伸拓展“格桑梅朵”服务触角和实践载体,推动“格桑梅朵”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实质化运行。创新编制《梅朵誓词》并推动在全州各中小学在升旗仪式上开展向国旗宣誓活动,让爱党爱国精神在未成年人心中牢牢扎根。积极探索“云上格桑梅朵”研发和运用,为各中小学校搭建普法“云课堂”,创新编制和收集普法课件,实现线上普法300余次。依托汉藏双语女子巡讲团和教育基地,创新“走出去+请进来”“订单式+菜单式”普法模式,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精准度。与州妇联会签《关于服务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十项举措》《关于加强困难妇女群体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共同推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具体举措,推动全州家庭教育指导站全覆盖。与州妇联共同开展“关爱困难单亲母亲,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对困难单亲母亲开展救助帮扶。2021年至今,全州检察机关对52名困难妇女进行司法救助,总金额达74.9万元。

  

  先进个人:红原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尕让卓玛

  

  尕让卓玛,女,中共党员,2009年2月参加工作,现任红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先后荣获“全省法院百名优秀女法官”、“2016年-2020年度阿坝州普法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进入法院工作十四年以来,她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理念,立足岗位实际,深入推进牧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和少年审判工作,以“车载法庭”为重要依托,深入草原帐篷、牧区一线,大力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并作为红原县政法宣讲团和红原县姐妹宣讲团的成员,充分发挥双语优势,到基层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参与送法进校园活动百余次,为17名单亲家庭的未成年子女争取项目资助,用公正和温暖了诠释一名高原女法官的情怀。

编辑:赖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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