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审判天地 >
仅9分钟!茂县法院完成“线上”鉴定机构选定
www.abapeace.gov.cn 】 【 2020-03-18 09:53:19 】 【 来源:阿坝长安网

  3月17日,茂县法院组织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通过“线上”方式选择司法鉴定机构,由于事前准备充分,整个过程仅用时9分钟。

  

  【案情回顾】

  

  原告谢某某与被告兰某某双方协商,通过约定地点以武力解决矛盾,被告兰某某用铁锹击伤原告谢某某,造成谢某某右侧髂骨骨折。谢某某自行进行了工伤鉴定,并确定伤残等级为十级。在庭前证据交换时被告兰某某对该鉴定报告提出异议,遂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线上鉴定】

  

  承办法官将重新鉴定的申请移交给本院委托鉴定专职工作人员后,工作人员出于疫情期间减少人员聚集,减小群众往返诉累,让群众安心居家“防疫”的原则,庚即组织当事人、参加鉴定人员及督查人员建立微信群,并提前告知双方当事人选择鉴定机构的流程和方法,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后,决定采用远程视频的方式选择司法鉴定机构。

  

  摇号当天,技术工作人员与双方当事人、参加鉴定工作人员、鉴定监督人员进行了在线视频,由原、被告在全省法院委托鉴定专业机构备选库中用摇号的方式,随机选定了鉴定机构,整个过程仅用时9分钟。

  

  “线上”鉴定机构的快速选定,为疫情期间案件的快速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充分保障了防疫工作和审判业务“两不误”,实现了“司法公开”,体现了“司法为民”,展现了茂县法院干警在特殊时期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高效司法服务的决心。


编辑:王亮

阿坝长安网简介 | 版权声明 | 投稿须知 | 联系我们:(0837)2827302 |

蜀ICP备18019171-1 阿坝长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违者必究

地址: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县马尔康镇达尔玛街3号 邮编:624000

蜀ICP备18019171号-1 阿坝长安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