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有关规定,中共汶川县委办公室、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行文成立汶川县社区矫正委员会。
汶川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任主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主任,分管司法行政工作副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担任副主任。
委员会委员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分管领导和司法局局长担任,委员会成员由县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及乡(镇)分管领导组成。
委员会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统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协调县级各部门依法履行各自职责,齐抓共管,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本县社区矫正工作有关具体政策、办法和措施等。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社区矫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主任由县司法局局长兼任。
汶川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成立,为阿坝州进一步推进全州社区矫正工作体制健全、队伍健全迈出示范性关键一步,有利于实现《社区矫正法》“社会化矫正、规范化矫正”的立法目的,凸显了多种主体协同共治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下一步我州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规定,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委员会运行机制,为建设平安阿坝、法治阿坝做出新的贡献。
阿坝州司法局 罗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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