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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县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网络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www.abapeace.gov.cn 】 【 2021-11-09 14:04:19 】 【 来源:阿坝金川长安网

  金川县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

  

  涉疫情网络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通告

  

  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和“新冠疫苗”相关话题引起社会关注、群众关切。在积极应对疫情的同时,一些网络谣言也在微博、贴吧、微信、QQ、抖音、快手等互联网平台传播。

  

  为依法查处散布“新冠疫情”和“新冠疫苗”相关谣言行为,切实维护网络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提高对网络信息的甄别能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信息要以官方权威机构发布为准,不得转发、传播和扩散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不得传播非权威来源的音视频和文字信息;不得道听途说、捕风捉影,臆想、编造谣言,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发现微信群、朋友圈、微博、贴吧等平台传播的没有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视频、音频、文字等信息,要主动向当地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三、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不得在社交网络群组、互联网平台等发布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人身、财产、名誉等非法活动。

  

  四、对已转发的信息要实行“回头看”。对已转发的来源不明、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五、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的虚假信息或谣言,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利用突发事件煽动极端情绪,或者实施网络暴力损害他人和组织机构名誉,干扰组织机构正常运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网信、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严肃追究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转发者、管理者(群主)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有规可循,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底线,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不实和有害信息。

  

  举报电话:110;0837-2522142

  

  金川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8日


编辑:余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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