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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将至,请查收这份来自茂县检察官的提醒
www.abapeace.gov.cn 】 【 2026-04-03 13:22:24 】 【 来源:茂县检察

  人间四月芳菲始,又是一年清明时。缅怀先人寄哀思,文明祭扫守法纪。但有些祭扫“操作”,一不小心就会踩中法律红线。别慌,跟着茂县检察,一起查看“防雷指南”,共筑平安清明,守护文明祭扫。

  

  “祭祀纸钱”不能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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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第2款: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坟前林木”不乱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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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5条: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酒驾祭祖”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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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文物保护”记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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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24条: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清明追思,重在心意。一束鲜花、一杯清酒,胜过烟火缭绕的“危险操作”,让我们共同遵守法律,用文明方式传承孝道。让清明节真正成为“清净明洁”的节日!


编辑:陈泽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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