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和新春,平安为重。为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阿坝公安严打违法犯罪,加强治安防控。现特开设“平安春节·案件警示”栏目,通过真实案例以案说法,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警民携手共护佳节平安。
案例1:2月16日,金川县公安局勒乌派出所民警在巡逻工作中,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现场查获加特林59箱、组合型烟花96箱、火炮97箱。违法行为人吴某某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2:近日,茂县公安局凤仪派出所依法快速查处一起违规野外用火案。凤仪派出所民警在宗渠村日常巡查时发现火情,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同步开展调查取证。经查:辖区村民顺某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无视四川省人民政府、阿坝州人民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命令,未经审批擅自违规野外用火燃烧树枝,因管控不当导致火势蔓延,过火面积约15平方米,对森林草原生态安全构成现实威胁。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顺某对其违规野外用火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案例3:近日,汶川县公安局威州派出所凌晨工作中发现一起两人酒后随地小便并裸露身体的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人分别处以行政处罚200元的罚款。

案例4:近期,阿坝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依法办理一起殴打他人的案件。经查,尕某等4人殴打他人,公安机关依法对尕某等4人予以行政拘留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5:近日,理县公安局朴头派出所接到州公安局指令称,一名网上在逃人员王某在理县朴头某酒店登记入住,接到指令后,朴头派出所联合县局刑事侦查大队开展实地精准核实,在确定入住人员为网逃后,迅速制定抓捕方案、果断出击,成功将在逃人员王某抓获。

警方提醒:平安是春节最温暖的底色,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请广大群众从案例中汲取教训,增强法治观念与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法规,主动远离风险。如遇违法犯罪,请及时拨打110报警,让我们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

